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委党史研究室收藏着一张特殊的照片。照片为某集团结婚典礼及来宾参观之一角,拍摄时间为1951年12月18日。照片中,参加集体婚礼的姑娘们用红丝带围成一个五角星,很有创意也很有趣味。照片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之后、《婚姻法》实施之初,德清青年冲破包办婚姻束缚,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婚礼简化的风气。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律。颁布之初,《婚姻法》的贯彻并不十分顺利。德清、武康两县县委针对《婚姻法》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新的部署,组织县、区、乡、村四级干部自上而下地开展《婚姻法》学习,纠正对新婚姻制度的各种不正确认识。1953年2月和3月,德清、武康相继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4月,两县县委组织县级机关干部和区、乡、村干部作为骨干队伍,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广大干部群众逐渐改变了《婚姻法》是“离婚法”“妇女法”“拆家法”“压迫男人法”等不正确的思想。
德清、武康两县对《婚姻法》的宣传贯彻,是一次反封建的社会民主改革运动,使受压迫受束缚的妇女获得了解放,农村中重男轻女、包办婚姻、领养童养媳、干涉婚姻自由、打骂虐待妇女等现象大大减少,逐步建立了民主和睦、互敬互爱的新型婚姻家庭关系,男女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婚礼简化的风气开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