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柳文辉同志为德江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年7月5日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德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规定,经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柳文辉同志为德江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报德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德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