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应该是干净之地,作为校长更应该是干净的人。可贵州威宁县一中学校长为谋取私利,竟然违规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将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变成食堂餐票,最终事情败露被抓。7月10日下午,当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
龙某于2012年任威宁自治县东风镇某中学校长时,介绍郭某到学校经营管理食堂,郭某为感谢龙某,当年下半年送给龙某现金3000元。经营一段时间后,郭某想让自己好友叶某接管食堂,为打通关节,郭某将叶某介绍给龙某,并承诺给予龙某好处。
利欲熏心下,龙某在明知相关文件规定不能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情况下,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违规将学校食堂承包给叶某经营,并多次收受叶某好处费共计26.3万元。
不仅如此,为让叶某稳定获利,龙某还违规将国家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以餐票的形式发放给学生。后龙某违规承包食堂事情败露,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将龙某一案移交给司法机关,由当地检方以受贿罪对龙某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龙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威宁县纪委监委联合法院组织了教育局、全县各学校等相关单位领导干部90余人旁听了该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从现场看到,所有人员表情肃穆,法律的震慑效果十分明显。
法庭围绕检方指控犯罪事实和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当庭进行了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出示证据和发表质证意见,并进行了充分辩论,同时龙某还作了最后陈述,龙某表示自愿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根据相关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