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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在公交车上因为人多拥挤发生口角继而动起手来。最终,一个被拉拽倒地掌骨骨折,一个因故意伤害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还要赔偿对方4万余元经济损失。
去年12月8日上午,在专13路公交车上,两个老太太因为人多拥挤发生纠纷。车上的一位乘客目睹了事发经过: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一边往后门挤,一边用两只胳膊左右推。挤到后门处时,和另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发生了争执,俩人互相用胳膊推搡对方,年轻一点的老太太还动手打在对方的脸上。公交车在自新路口东站到站开门后,年轻些的老太太下车时,转身拉拽和自己发生纠纷的老太太,导致对方直接从车上摔了下去,倒在地上。
警方介入后查明,伤人的老太太姓张,今年68岁。被她拉拽受伤的老人81岁,倒地后右手掌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今年1月,张老太太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老太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她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具有自首情节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此外,张老太太还要赔偿对方因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