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余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贵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遵义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确认廖正山、陈夕桥两位同志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议案。
决定免去:
龚勤同志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余忠同志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杨光建同志余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邓仁航同志余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廖正山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夕桥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王杨波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接受何腾峰同志辞去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余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