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8日),贵州省招生委员会下发通知,对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部署。
据介绍,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
国家专项计划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省(市、区)所属重点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将面向全省71个县(市、区、特区)(见附件)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地方专项计划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高校专项计划
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将面向我省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
报考条件方面,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可按照贵州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用区域代码及城乡划分代码确认;也可按2015年6月1日前,贵州省公安机关登记的农业户口为标准确认。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1年4月25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1年6月2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由省招生监察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