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兴义市泥凼镇坡尾水井等7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兴义市泥凼镇坡尾水井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近日,省人民政府对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兴义市泥凼镇坡尾水井等7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兴义市泥凼镇坡尾水井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