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一位深圳大学的老师向春梅去世,她自愿捐出了自己的眼角膜,三名患者因此重见光明。23年后,当向春梅的母亲被眼疾困扰的时候,当年为向春梅进行角膜摘除手术的眼科医生,专程赶到向春梅的老家,为向妈妈做了手术。
1999年,只有29岁的深圳女教师向春梅不幸罹患直肠癌,面对突如其来的不幸,这名年轻的女孩做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她在《器官无偿捐赠申请书》上写道:"我愿意在我死后献出我的一切有用器官。我相信我的两个眼角膜是完好无损的,也许能给需要它的人带来一线光明。"
向春梅主治医生:她(其他)器官可能不行,我们告诉她说眼角膜可能还可以,她就提出来那我就要捐献眼角膜。
向春梅去世后,她的眼角膜不仅帮助三名患者重见了光明,作为深圳市无偿捐献眼角膜的第一人,也为推动我国器官捐献事业做出了贡献;2003年10月,我国第一个有关器官移植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出台,为此推动了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4年后,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眼科医生 姚晓明:向春梅的这个事件,我一直把它称为深圳乃至全国,器官和角膜捐献史上一个里程碑事件。
23年后,当年为向春梅做眼角膜摘除手术的眼科医生得知向春梅的母亲患有白内障,立即赶赴向春梅的老家,免费为老人治疗。
眼科医生 姚晓明:逝去的人,她树立了一个丰碑,所以我总觉得她现在还依然活着 ,因为我们也寻找到了她的受益人,另外一个就是为她的母亲(做公益手术),感恩她养育了那么好一个女儿。
经过检查,老人术前视力只有0.08,情况很不乐观,姚晓明决定为老人的双眼做白内障手术。
经过手术治疗,老人的视力明显改善,得知老人做手术的消息,当年接受向春梅眼角膜移植的秦女士也想去看望老人。我国器官捐献采取双盲原则,征得双方的同意,秦女士终于见到了恩人的母亲,失去爱女23年后,见到女儿角膜的受捐者,老人感慨万千、泣不成声。
秦女士告诉记者,23年前,是向春梅无私的捐献让她重见光明,23年来,她总感觉到有一种使命,自己幸福生活的同时也要替向春梅好好看着这个美丽的世界。如今见到恩人的母亲,她感觉到就跟见到自己的母亲一样。
眼角膜受捐者 秦惠芬:我很感谢你,让我现在的生活很好很幸福,而且可以说是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