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盘州市检察院与盘州市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开展轻微醉驾案件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就落实该《办法》的具体措施召开首次联席会议。
该《办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拟不起诉的醉驾案件犯罪嫌疑人,根据具体情况可要求其参与相关志愿服务,服务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普法宣传等,检察机关将其志愿服务内容及考察结果作为相对不起诉的重要参考。
近年来,面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的高发频发,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探索开展轻微醉驾案件引入志愿服务机制,融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通过志愿服务,让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醒酒”“长记性”,既让其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又让其感受到司法正义的温暖,真正做到改过自新,回馈社会。同时,通过醉驾当事人“现身说法”,更能达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效果。
盘州全媒通讯员 田连润 张会琴 报道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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