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删除了包括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了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规定》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19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删除了包括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了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规定》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