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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说夜郎丨从务川“蒜头壶”到清镇、兴仁的“长颈瓶”,秦风席卷而来

动静原创撰文:龙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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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物立足,以史料为盾,

虎视牂牁,鹰瞵万峰,解读历史。

陕西宝鸡北首岭遗址出土的“水鸟啄鱼蒜头壶”,现藏国家博物馆,系属于公元前五千年至公元前三千年仰韶文化的代表性器物之一。这件陶质容器腹大口小,颈细,既可储水,也便于饮用。器身用黑彩绘制一幅同时期比较常见的水鸟啄鱼图,线条简练。最鲜明的特点在口部,绘有黑彩花瓣状图案,形似蒜头,故名“蒜头壶”。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出现的这种“蒜头壶”,大概就是之后秦文化的代表性器物——青铜蒜头壶的前世。

新石器水鸟啄鱼蒜头壶,现藏国家博物馆

青铜蒜头壶,因壶口制作成一圈蒜瓣状堆积物而得名。主要有“长颈”和“扁身”两种,以“长颈”最为常见。壶口的蒜瓣,又以六瓣最为寻常。此器最早出现在陕西关中地区战国晚期的秦人墓葬,主要特点是颈部修长,同时颈部铸有“颈箍”加固。腹部圆鼓,整器素面无纹饰,底为圈足。蒜头壶这个名字是现代考古学家所起,因为大蒜从欧洲地中海一带进入中国的时间,至少是在张骞出使西域的西汉中晚期之后,因此壶口做成蒜瓣形,笔者猜测,要么本意就如仰韶文化一样,为表现花瓣(生殖崇拜),要么仅仅只是巧合。

青铜蒜头壶目前没有发现带自名的情况。湖北云梦县大坟头一号汉墓出土的木犊遣册,将随葬的青铜蒜头扁壶记录为“鈚(音pī,通錍)”,将蒜头长颈壶记录为“钭(音tǒu)”,指向均是壶类盛酒器。而湖北宜城秦墓出土的三件蒜头扁壶,出土时拴绑有麻绳,专家则判断为是秦人使用的“水壶”。在影响较大的宋代《宣和博古图》中,作者王黼(fǔ)将收录的四件形制类似的汉代蒜头长颈壶定名为“温壶”,注释:“自环以上手主之,环以下足主之”,意思是此类壶应该用于盛装热水,以“颈箍”为界,上半部分暖手,下半部分暖脚。因此,蒜头壶的使用至今并无明确定论。但无论是作为酒器、水器还是温器,其壶口均需配置大小适合的木塞加以密封,并将麻绳拴系于“颈箍”,才能方便携带使用。其口部铸造的蒜瓣状堆积物,猜测除装饰作用外,还有方便系和保护壶口的实用功能。根据现有出土情况,青铜蒜头壶大致是随着秦的统一战争,由秦军携带,并逐步传播到全国各地。

宋代《宣和博古图》收录的汉代青铜蒜头长颈壶,定名为“温壶”

1983年11月,在遵义务川县大坪乡团堡村一竖穴土坑墓内,出土一件青铜蒜头长颈壶。据发现此墓的村民反映,蒜头壶原本放置在一个已经完全破碎的漆盘中,整器素面,通高42厘米,颈部铸有颈箍。鼓腹,最大腹径24厘米。圈足微外撇,足高2.7厘米。壶口较小,为常见的六瓣蒜头形,口径仅为2.7厘米。整体感觉端庄秀气,非常流畅。同墓还出土提梁壶、铜鼎、铜釜、铜鍪、陶罐等器物,考古报告称:“务川大坪出土的青铜器,是秦墓和秦文化中常见的器物,应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秦人迁入黔中地区留下的遗物。”

汉青铜蒜头长颈壶,遵义务川县大坪乡团堡村出土

遵义务川县大坪乡团堡村出土的青铜器和陶器

青铜蒜头壶尽管延续时间不算太长,但随着秦文化南下的步伐和时间的推移,器物还是呈现出一些规律性的变化。仔细观察,我们发现《宣和博古图》中收录的四件蒜头壶,其中第三件没有“颈箍”。台北故宫博物院珍藏的“汉蒜头口素瓶”,通高28.5厘米,总重18公斤,颈部同样没有“颈箍”。南京大学收藏的一件“西汉蒜头瓶”,通高29.5厘米,足径9.6厘米,与台北故宫博物院珍藏的非常相似,也没有“颈箍”,并且二者名字从“壶”逐渐过渡成了“瓶”。上述三件均为传世品,出土地点不详,故无法准确断代,但蒜头长颈壶的“颈箍”,显然是从有到无,没有“颈箍”的时代自然要更晚一些。蒜头壶发展到西汉中期以后,不仅“颈箍”逐渐消失,连标志性的“蒜头”也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曲线更加优美、线条更加流畅的青铜长颈瓶,并贯穿整个东汉并延续到三国时期。

颈箍消失的蒜头壶

贵州也不例外,这股秦风顺着务川大坪一路南下,沿着乌江逆流而上,来到黔中腹地的羊昌河流域一带,在平坝与清镇交界的琊珑坝、苗坟坡地区,通过考古发掘,我们发现了这种青铜长颈瓶。此器出土于清镇15号汉墓,该墓系方形竖穴土坑墓。长颈瓶残高26.8厘米,尽管长颈已经断裂破损,但器物还是呈现出鼓腹愈加下沉(即越来越扁),颈部更细更长,以及圈足更加外撇的姿态。最为不同的是器身,从原来蒜头壶时期的通体素面,变为腹部、足部线刻龙凤纹,颈部、口部阴刻锯齿纹、回纹等几何纹饰,遍布整个器身,但器口略显臃肿的“蒜头”却完全消失了。

青铜长颈瓶线描图

秦风继续南下,在兴仁交乐6号石室券顶墓,无独有偶,同样出土一件青铜长颈瓶。直口圆唇,通高28.5厘米。扁鼓腹,最大腹径16厘米。圈足增大,已经外撇为喇叭形,足径12厘米,高2.5厘米。整器纹饰均为细线刻阴,图案以龙纹为主,间以菱形、锯齿、波折、斜线等繁缛的纹饰,一共8组,颈部5组,腹部2两,足部1组。此器纹饰造型同清镇15号汉墓出土器物几乎完全一致,只是保存更加完好。清镇15号汉墓的断代时间是西汉晚期到东汉早期,交乐6号汉墓则是东汉中晚期,由此可以看出,从西汉晚期开始,这种器物便已经逐渐定型。

东汉青铜长颈瓶,兴仁交乐6号墓出土

从黔北的务川,到黔中的清镇,再到黔西南的兴仁,大秦之风贯穿整个大汉王朝,由北至南,席卷而来。器形也从呆萌的“蒜头壶”,过渡到优雅的“长颈瓶”。猜测原因,可能也不复杂。青铜蒜头壶最早是作为秦朝士兵的实用器,可能是酒器,也可能是水器。“蒜头”的目的,既可以在征战颠簸中保护壶口碰撞后不易受损,又能起到防止拴系的麻绳脱落。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国家太平,颈部加固的“颈箍”不再使用,“蒜头”也消失不见,同时圈足增大,说明蒜头壶从军队使用的实用器逐步转化为官僚贵族们的礼器,或者说从户外随身携带逐步过渡到室内使用。既然不用再到战马上去颠簸,“蒜头”和“颈箍”这些装置自然也就失去原有的意义,继而将工艺转向原本素面的器身,装饰雕刻繁缛的纹饰,以彰显主人的奢华。

编辑

龙菊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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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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