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关于有序恢复餐饮服务业堂食经营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自2022年10月25日8时起,全县有序恢复餐饮服务业堂食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入口醒目位置处张贴贵州省场所码,安排专人对进店人员测体温,查验场所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营业场所保洁和通风、消毒,按要求记录消杀台账,每日公示消杀情况,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严格管控堂食规模,餐饮服务单位按70%接待量恢复堂食,并实行错峰就餐,加大餐桌间距或隔位就餐,防止人员聚集。
三、顾客到店时要主动出示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商家扫码测温;两人(含两人)以上就餐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餐厅内提供公勺公筷,翻台时桌面消毒;顾客到店、离座及非就餐时要规范佩戴口罩。
四、倡导积极使用“收款码”等电子收付方式,减少接触感染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建立无智能手机和现金付款人员登记台账,对无法扫场所码和现金付款人员信息进行详细登记。
五、餐饮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七类人员”健康检测要求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
六、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监督,对餐饮服务场所达不到以上要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暂缓恢复堂食或责令停业整改;对暂缓恢复堂食或责令停业整改的餐饮经营单位存在明关暗开、私自营业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不得参加堂食,要及时就近闭环就医。对存在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谣传谣、妨碍疫情防控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赫章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