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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神操作?有证的不开车,让没证的上高速

动静原创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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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是一项严重的
交通违法行为
更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无证驾驶者未接受正规系统的
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
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遇突发情况时会惊慌失措
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有位驾驶员明明持有合法驾驶证
却将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
并且无证驾驶员并非“常人”

有证不开车?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11月11日10时许,遵义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预警得知,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在务遵高速公路务川往遵义方向的绥阳停车区,将该车引导至停车区进行检查。

面对检查,驾驶员张某明显有些慌张,先是将车停在停车区入口处、迟滞不前,在民警的一再催促下,张某缓缓地开车驶向停车带。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张某更加慌乱,一边请民警等会儿,一边在副驾驶位假装着寻找什么。最后,竟拿出妻子的驾驶证给民警。

企图用妻子的驾驶证冒充是自己的?这样的把戏又怎能瞒过民警的慧眼,在追问之下,张某承认,自己的两个手指因为十多年前被机器截肢,造成十指不全,虽然报考过一次驾照却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下图为张某伤残的右手)

民警调查发现,白色小轿车的车主是张某,但该车平时一直是妻子项某在驾驶,夫妻二人所述属实。民警对夫妻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张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项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贵州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将机动车交由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同样违法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因抱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02.严重威胁自己和

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法规,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滋生交通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法规,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问题,易滋生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别用生命安全挑战法律红线

树立文明出行意识
杜绝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对自己认真负责
为他人用心着想

编辑

王馨悦 杨云婷

责编

李雨霏

编审

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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