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检察院近日发布的《贵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了解到: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78人,提起公诉2444人。对情节恶劣、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特殊案件实行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顶格提量刑建议,绝不姑息。
在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救助方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发挥全省56所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办案场所作用,最大限度避免“二次伤害”。2021年,共逮捕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169件180人,起诉182件198人,为农村留守儿童筑牢安全保护网。
白皮书显示,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91人,起诉1094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2072 人,不起诉未成年人1617人。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2021年,共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7142次,为案件处理提供参考。社会调查率较上年有了大幅提升。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价值和意义,对符合条件的76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依法对1279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不起诉记录进行封存,并监督、协调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为未成年人就业、入学、入伍和回归社会提供帮助。2021年以来,全省共有23名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的帮教下成功考取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