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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肇事逃逸”,那为什么还要“抢血”逃跑???

动静原创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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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向来号称

马路第一杀手

其“杀伤力”可想而知

“醉驾”之祸

除了害己,更易伤人

“醉驾肇事后再逃逸”

不仅有违伦理道德

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就在近日

遵义市绥阳县一男子醉酒后

驾驶机动车肇事,畏罪逃离

期间,无视警察劝阻

多次撞开拦截车辆

在路面上横冲直撞

上演“速度与激情”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处获悉。5月26日晚,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绥阳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事故当事人报警,称有一辆黑色轿车撞到自己车后逃逸。目前,已确定肇事车辆最终停放地点,请出警处置。

监控画面显示,程某驾驶黑色轿车在县城区诗乡大道与代某驾驶的白色小车发生碰撞后,程某并未下车查看,而是选择驾车扬长而去。

逃逸过程中,受害人代某驾车在太白路路段将逃逸车拦停,程某则“不计后果”直接越车往尖遵线方向行驶。代某无奈,只能向巡逻的派出所民警求助,画面来到林达美食城路段十字路口,警车对其进行拦截,逃逸人程某“再次”选择倒车撞开后方代某驾驶的白色车后,右转往幸福小区方向继续逃离。

最终,程某驾驶逃逸车驶入幸福小区地下停车场,并将该车停放在停车位上,民警与受害人代某紧随其后驶入停车场,派出所民警立即将“肇事逃逸人”程某进行控制。

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明显感觉到程某身上有股浓烈的酒气,现场取证之后,便将双方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在对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过程中,其拒不配合,民警经过多次劝说,程某完成了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81mg/100ml,已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在事故中队,程某在封装血液文件袋上签完字后,突然起身“抢夺”放在办公桌上的封装血液后欲往门外逃跑,随即被现场两名民警迅速控制。

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程某的血液已顺利送至遵义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达到醉驾标准,程某将以“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或许

事发那一刻的行为是失误

但事发后逃逸那就是故意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

程某将面临比醉驾更严重的严惩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酒后驾驶致人死亡 

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交通事故逃逸的 

也属于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后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

倘若程某在事故发生后

选择第一时间报警

他的违法行为仅是单项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听劝阻,驾车“多次”逃逸

等待他的将是更严厉的惩处

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切勿酒驾、醉驾

切勿肇事逃逸

贵州交警提醒

行车路上,发生事故

不管当时是什么情况

报警是唯一正确的方法

找理由逃逸或逃避责任

都是不明智的处理方式

只会加重对自己的处罚

醉酒驾车雾里看花

幸福家庭支离破碎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生命无价、拒绝酒驾

编辑

王馨悦 龙菊珍

责编

李雨霏

编审

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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