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调整和新设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公示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认真初审,拟调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7项,新设2项,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其中省级项目需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具体如下:
一、拟调整的项目(7项)
(一)省级项目(6项)
1.“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主办单位拟由省总工会变更为省委、省政府。
2.“贵州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主办单位拟由省委宣传部变更为省委、省政府。
3.“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主办单位拟由省社科联变更为省政府。
4.“贵州省先进人民调解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主办单位拟由省司法厅变更为省政府。
5.“贵州省安全生产奖”拟调整为“贵州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办单位为省委、省政府,承办单位为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6.“贵州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拟申请获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二)省级工作部门(1项)
“贵州青年五四奖章和贵州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拟增加表彰名额,具体为:“贵州青年五四奖章”表彰名额拟调整为个人不超过20名、集体不超过10个;贵州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名额拟调整为不超过70个、贵州省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130名、贵州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不超过100名,贵州省五四红旗团委名额不变,仍为不超过50个。
二、拟新设立的项目(2项)
(一)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二)贵州省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全省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4月21日17时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851-85837320(兼传真)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奖励表彰处
邮编:550001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