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贵州省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调高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改革准备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健全政府有效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2.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按要求归集和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破除各类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形壁垒。
3.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4.强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开展《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评估。制定《贵州省2023年度市(州)及县域营商环境评估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以企业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
5.加强科技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科技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三分离。健全推动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制度机制,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6.促进土地综合利用。力争印发《贵州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表、地上和地下分层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
7.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制定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实施意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8.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规划。编制《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统筹安排立法项目,加强推进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制度建设。
9.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研究制定《贵州省慈善条例》《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推动修订《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旅游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开展《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贵州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制定《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
10.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制定《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促进数据产业健康发展。修订完善《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1.完善行政立法程序制度。开展《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修订)》立法调研,规范立法活动。研究制定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加强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加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12.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重大行政决策100%开展合法性审查。
13.认真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要采取座谈咨询、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14.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1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支持将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巡视巡察内容。
16.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下沉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的指导监督,规范乡(镇、街道)执法。规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巩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成果。
18.大力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实施贵州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2023年普遍建立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
19.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开展违反长江“十年禁渔”规定、违法违规用药、非法添加、侵犯农作物新品种权、私屠滥宰等专项治理,及时公布典型案例。
21.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会同省法院等单位制定《贵州省林业碳汇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创新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模式。
22.加强水行政执法。开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侵占河湖、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23.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防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4.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25.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煤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旅游、生态环境、工贸、森林草原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26.规范慈善活动。依法维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7.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劳资债务、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8.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意见,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积极推动矛盾纠纷调解。
29.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制定《贵州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贵州省土地批复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30.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3年完成全省50%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制定《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31.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推进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教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
七、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3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挥日常监督作用。
33.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产收支情况审计,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促进厉行节约,规范管理。
34.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协同监督专家库,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采集机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35.发挥司法监督作用。持续推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按期办复率达100%。
八、加强信息技术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36.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加快推动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服务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
37.完善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汇聚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构建“一网统管”体系,推进部门自建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融通和数据共享,推动一批高频监管应用场景落地应用,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38.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制定贵州省网上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实现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健全政务服务规范办件管理制度,破解政务服务“体外循环”、线上线下“两张皮”等问题。制定《贵州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提升热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西南地区、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实现与广东、广西等省(自治区)“全域代收代办”。
九、加强组织保障,推动任务落实
39.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强化转化运用,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40.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把民法典实施成效作为衡量各级行政机关履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加强指导、监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
41.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巩固拓展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扎实做好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4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本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