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计划财务科副科长(副科级)陈迅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金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迅利用担任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账员、计划财务科副科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单位公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迅利用担任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账员、计划财务科副科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