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萍任贵州大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 艳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付正祥任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织金县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游劲松不再担任贵州大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朱宇翔不再担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 俊不再担任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萍任贵州大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 艳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付正祥任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织金县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游劲松不再担任贵州大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朱宇翔不再担任贵州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 俊不再担任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