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八十号)
经2021年8月30日大方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
康海同志的大方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刘开崇同志的大方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陈兴同志的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丽娟同志为大方县公安局局长。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
大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八十号)
经2021年8月30日大方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
康海同志的大方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刘开崇同志的大方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陈兴同志的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丽娟同志为大方县公安局局长。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