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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说法丨酒后驾车、不当劝酒等行为!律师: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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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北宋诗人王安石的《元日》
描写了过年的欢乐气氛
诗中提到的“屠苏”即指屠苏酒
饮屠苏酒也是过年时的一种习俗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
许多传统习俗在今天则可能蕴藏法律风险
今天(2月9日)是除夕
“动静说法春节特别篇”
以案说法,给你科普

新闻:

春节将近,亲朋好友聚会聚餐机会增多,为保障市民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北京交管部门采取“集中夜查”与“小分队行动”相结合的灵活模式,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月2日是北方“小年”,当晚夜查中,交管部门共查处酒驾违法24起。

2日晚8时半,在通州区漷马路,交警对过往车辆检查过程中,一辆白色小客车驾驶人吹亮了民警手中的酒精初筛仪。询问中,司机承认其晚上和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两瓶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孟某血液酒精含量数值为每百毫升6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这个结果,孟某表示很后悔,“原本只有几公里的路程,不该一时心存侥幸酒驾上路,真是太不应该了。”民警依法对孟某处15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同时驾驶证记12分。

交管部门的夜查行动一直持续了整晚,3日0时30分许,西城交通支队夜查民警在西直门桥检查一辆黑色小客车时,驾驶人神色慌张引起民警的注意。在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初筛检测时,民警手中的酒精初筛仪闪亮报警,显示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赵某血液酒精含量数值为每百毫升4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得知将面临的处罚,赵某低着头一言不发。

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临近春节,为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交管部门系统梳理分析了往年节前事故特点,重点加强对事故高发时间、路段和车种的管理力度,各交通支大队也通过采取“集中夜查”与“小分队行动”相结合的夜查模式,充分发挥执法小分队和多警种联合执法优势,持续加大对酒驾违法的查处力度,多措并举持续保持对酒后违法的“零容忍”严查严管态势。

关于饮酒后驾驶车辆的法律问题?适量饮一点酒,距离又不远,能否驾驶车辆?对于酒驾、醉驾,国家法律法规是如何进行规定和处罚?

何宇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只要是饮酒后就不能驾车,无论距离远近。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饮酒后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后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我们国家对于饮酒和醉酒驾车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开车行驶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勿酒驾醉驾!

同桌聚餐时,不当劝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何宇剑:不当劝酒行为在全国各地都存在,尤以节假日、婚丧嫁娶等时间点和场景为甚,同桌聚餐共同饮酒导致伤亡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以下情形都属于不当劝酒,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行为人在席间存在明显带有强迫性质的劝酒、灌酒行为,如言语挟制、刺激引诱、利益要挟等,或在对方已醉酒,意识不清失去自制力时劝酒。

2、明知他人因身体状况不能饮酒而劝其饮酒。

3、同饮者明知醉酒者驾车而来,还劝其共同饮酒,并在其驾车离开时持放任的态度等。

春节期间,酒后打砸物品、骚扰他人,或者破坏、干预正常的公共秩序,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何宇剑:无论喝酒与否我们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喝酒不是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后的免责事由。故意破坏他人物品,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数额较大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骚扰、拦截、辱骂他人轻则会被处以治安处罚,可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重则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说法小贴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动静律师团解答,请留言告诉我们。在下一期节目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见解。

《动静说法》,值得信赖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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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周黔 刘泳林

编辑

王涛

责编

陆勇

编审

谢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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