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贵阳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贵阳观山湖区清达培文培训学校、贵阳观山湖区三三泽教育培训学校、贵阳观山湖区一森教育培训学校3所校外培训机构向我局递交了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申请。现对3所校外培训机构注销申请予以受理,同时将3所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期五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在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如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向观山湖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1-84119017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2号楼9楼901办公室
观山湖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