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记者从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暨典型案例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1月至今年6月,贵州三级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469件,决定救助344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907.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131人。救助案件范围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提供劳务等民事侵权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件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被害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
司法救助制度是一项“民生工程”,旨在对因刑事犯罪、民事侵权等行为受到损害,并通过诉讼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导致生活陷入急迫困难的群众,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
近年来,贵州法院始终注重全省司法救助工作“一盘棋”的统筹安排,针对贵州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司法救助资金多寡不均问题,通过三级法院的联动司法救助机制,实现由上级法院救助资金的动态调整,确保救助力度和救助质量。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督导,对司法救助案件的受理、救助范围、救助程序、资金发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初步形成了司法救助案件的统一处理机制。
发布会现场,人民法院分别对阳成建司法救助案代理人阳成兰发司法救助金18万元、梁德英司法救助案代理人周文芬发司法救助金8万元,反映出贵州法院心系困难群众,以良好的工作面貌传递司法温暖以及“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司法救助制度效益。从立案到决定救助,这两个案件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
“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各级法院要紧紧的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更多的司法救助资金,提升司法救助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三级法院联动救助工作,以解决各地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资金配备不均,立案救助力度存在差异的情况;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的信息化水平,依托我省的大数据优势,加强我们的司法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司法救助大数据分析;实时回访被救助人,实地查看一下他们还有什么困难,帮助协调解决生活当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