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遵义市监委对贵州现代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义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义松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金;毫无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对检举进行阻扰、压制;违背公序良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刘义松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及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刘义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