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一)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规范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规范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设立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作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不再保留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二)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颖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陈颖同志辞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规定,决定接受陈颖同志辞去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三)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冉楷等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冉楷等同志辞职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决定接受冉楷、朱静波、敖弟奎等3位同志辞去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四)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名单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郑红娇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五)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翁应红为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林为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丁应波为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 英为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 平为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机构改革,以下同志有关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丁应波原任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周 英原任遵义市汇川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六)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元栋为遵义市汇川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静波为遵义市汇川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周 颖为遵义市汇川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喻 莱为遵义市汇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下同志有关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胡元栋原任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周 颖原任遵义市汇川区科技与大数据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喻 莱原任遵义市汇川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七)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钟 红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山盆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王 梦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山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八)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6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文思翔为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