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校开展有组织科研,聚焦问题导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首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省教育厅在前期公开征集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重大需求基础上,聚焦企业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遴选了一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需求,形成了6项科技攻关榜单,涉及特色农业产业、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健康医药、大数据、生态环境保护等产业领域的重点需求。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方为科研能力较强、科研信用记录良好省内高校。
(二)能解决“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重大科技问题。
(三)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行业内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全省乃至国家相关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四)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等内容。
(五)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六)对跨学科、跨单位、积极引进省外智力资源,组建的攻关团队予以优先支持。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发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主动与技术需求单位联系沟通,商谈合作内容。多个单位合作揭榜的,应确定一家符合揭榜条件的单位牵头与发榜方对接。揭榜方如有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各合作单位公章),要求各方知识产权界定清晰、分工明确、资金分配合理。
(二)供需对接。揭榜意向方应主动与榜单需求方就相关技术需求进行对接。
(三)揭榜意向方与榜单需求方对接后,根据榜单技术需求,在贵州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61.243.4.103:9093/eduky/)填写申报书,并于5月12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汇总表盖章PDF版及Excel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审定项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和供需双方拟定的揭榜合作协议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拟支持榜单建议。公示无异议的,需求方与揭榜方正式签订揭榜合作协议。
四、支持政策
省教育厅结合财政预算安排,统筹政策导向、项目类型、项目预期目标等综合因素,确定财政资金补助额度。技术攻关类项目的揭榜方与省教育厅签订任务书,揭榜项目纳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揭榜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前。若在规定时限内未有单位揭榜的,纳入到之后批次组织。
(二)“揭榜挂帅”项目供需双方是否合作为市场化行为。榜单金额、合作方式等内容为需求方在发榜前结合自身需要提出的,在对接洽谈过程中若发生变化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将有关变化情况报省教育厅。
(三)需求方、揭榜方均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资格核查和科研诚信要求贯穿揭榜及项目实施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凡发现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均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揭榜挂帅”项目不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限项要求。省教育厅对揭榜方的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具体要求以需求方榜单为准。揭榜单位可自主组建项目实施团队,自主决定技术路线。
(五)需求方和揭榜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揭榜协议和任务书中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避免产生纠纷,其中涉密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
(六)省教育厅将为揭榜方与需求方在对接洽谈、信息交流、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全流阿程服务。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张磊、金靓
联系电话:0851-85283677、18084200370
联系邮箱:450594987@qq.com
系统咨询联系人:夏建竹
联系电话:13885153388
贵州省教育厅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