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观察后视镜就任性变道
不留安全距离强行变道
不仅干扰和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
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六盘水水城交警接到一起发生在水城大道方向往以朵大道方向路段的交通事故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根据调取的监控视频以及当事人的描述,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驾驶人刘某某驾驶贵B22***号小型轿车由水城大道方向往以朵大道方向行驶,17时56分,该车行驶至水城大道路段以朵大道路口50米处时,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在路口处强行变道,致使该车左侧与车道内正常行驶由驾驶人施某某驾驶的贵BU1***号大型普通客车右侧相撞,最终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勘查,因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某未确保安全行车,民警依法判定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公交车驾驶人施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