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通知要求:
①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②不得向未在本机构就诊的人员开具医疗文书;
③不得出具虚假医疗文书以及与医师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
④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
⑤加强废弃或空白医疗文书管理,防止废弃或空白医疗文书流出机构……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医疗文书管理工作。通知要求:
①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②不得向未在本机构就诊的人员开具医疗文书;
③不得出具虚假医疗文书以及与医师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
④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
⑤加强废弃或空白医疗文书管理,防止废弃或空白医疗文书流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