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赵元靖)
“我”是一盏马灯,只有不到25厘米的“我”其貌不扬,被煤油熏得黝黑的玻璃罩,用铁丝制成的提手锈迹斑斑。但,就是如此不起眼的“我”,曾经是毕节市赫章县海雀村原党支部书文朝荣的“掌上宝”。
20世纪80年代,黔西北的农村,人们夜行的照明工具主要是将竹子锤破后晒干,然后点燃照着行路,称为“点火把”。文朝荣为了夜行方便到农户家开展工作,才想方设法买了“我”,也开启了“我”和老支书作伴的日子。
1987年,海雀村大面积种树那些日子,文朝荣白天种树,晚上就提着“我”,挨家挨户地去做群众工作,“我”看过文朝荣苦口婆心地和村民讲道理的模样,也见过村民团结一心、相互鼓励种树的笑脸。这样的日子,让“我”倍感充实,觉得“我”发出的小小光亮,能划破漆黑的夜晚,给人们带去希望。有村民说:“只要看见远处的灯火一闪一闪地移动,我们就知道是文老支书来了。”
有一回,文朝荣提着“我”带着当时的海雀村会计王光德到附近的林场联系松苗。路程有十多里地,王光德就想弃“我”不用,用手电筒照明。当时文朝荣笑着说:“电池四角钱一对,这样远的路,一对电池一个来回就用完了。煤油四角钱一斤,用马灯照明,五个来回都用不完。”可以说,“我”就是文朝荣夜晚工作时的“头号”伙伴。
但是,1989年腊月的一天晚上,“我”却办错事了!那天,文朝荣去长海组开群众会,晚上12点过才回家。“我”不记得那天的星空是否闪亮,但记得那晚山里的夜特别黑,“我”发出的光线昏暗,道路又蜿蜒狭窄,文朝荣脚下一滑,摔下两米多高的路坎。当时“我”微弱的灯光就灭了,文朝荣的脚也扭伤了,他忍着疼痛提着“我”一瘸一拐的继续赶路。回到家后,文朝荣的妻子李明芝一边心疼的用盐水帮他揉伤,一边又忍不住责怪他深更半夜还这么拼命。
在担任村支书的那些年,文朝荣带领群众在荒山上种植华山松、马尾松,海雀村的森林覆盖率从不足5%上升到77.21%,在他的不懈奋斗下,海雀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文朝荣去世后,“我”被送进了文朝荣精神陈列馆。我不知道前来参观的人们能从“我”身上看到什么,但“我”静静地待在柜子里的时光,常常会回忆起和文朝荣一起在黑夜里行走的点点滴滴。“我”很庆幸,无论是月明星稀,还是月黑风高,漫漫长夜里,明亮的路灯都能照亮海雀村村民的心,看着日新月异的海雀村,“我”知道,我的“老伙计”文朝荣一定会很开心。
(图片及部分文字资料由毕节海雀文朝荣党性教育基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