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贵阳仲裁委在改革后对新聘秘书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 贵阳仲裁委供图
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全国仲裁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和系统安排。
司法部在2019年全国首次仲裁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中国仲裁2022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其中,深化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是重要基础性、制度性工作。随后,司法部指导在全国推行仲裁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两年多来,部分机构先行先试,为全国仲裁机构贯彻《若干意见》、落实仲裁法律规定、妥善推进改革,探索和积累了一定经验。本报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共同策划,选取其中颇具代表性的3家仲裁机构,讲述他们的改革历程,分享他们的改革经验,以期对我们正在进行的仲裁机构改革提供参考。
这3家仲裁机构分别是: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西南地区首家完成机构改革的贵阳仲裁委、为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提供有力支撑的上海仲裁委、确立加快建设面向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改革发展目标的大连仲裁委。
11月12日,贵阳仲裁委(以下简称贵仲)第六届委员会召开换届会议,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贵仲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初步完成。
贵仲成立于1996年8月,截至2020年底,累计受理案件15000多件,争议标的300多亿元。近10年来,贵仲受案数量和标的都位居全国前30位,仲裁公信力建设也广受认可。在已有的发展基础上,我们坚信,只要体制机制改革到位,仲裁事业就会有巨大发展空间和潜力。
参公体制成发展之茧房
贵仲改革前是贵阳市政府组建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体制下的贵仲被当做行政机关管理,这种管理体制与仲裁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的要求不相匹配,长期以来我们努力在具体问题上争取政策支持,但难以改变根本定位。
仲裁是重要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以当事人信任并选择为前提,需要仲裁机构积极主动宣传推广仲裁制度,以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但在参公体制下相关工作却举步维艰。比如,贵仲近些年受理案件数量和标的屡创新高,但在收支“两条线”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模式下,仲裁收费被定性为财政收入,支出按照行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与案件增长和业务量不挂钩,这就导致我们无法根据业务需求开展工作,案件办理需支付的仲裁员报酬和办案经费也无法及时到位,连年拖欠仲裁员报酬已经成为常态,严重损害了仲裁员的权益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同时,由于参公体制下机构本身没有人事、薪酬自主权,工作人员既无法按照专业机构的业务需求招聘,也无法根据办案情况予以合理的薪酬激励,编制内人员就很容易产生“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应付心态。贵仲多年来案件数量不断翻倍,但人员招聘受到体制限制。我们虽然力争以合同制聘任仲裁秘书,但在参公体制下无法享受在编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也很难吸引到高层次专业型的人才。
总之,贵仲的参公体制,本身并不符合仲裁法关于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的要求,实践中也确实无法满足事业发展需要,越来越成为严重束缚贵阳仲裁发展的“茧房”。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2019年司法部制定“中国仲裁2022方案”,都明确提出了深化仲裁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要求,这是中国仲裁界期盼许久、正本清源的纲领性指引,让长期受困于体制束缚的贵仲看到了中央推动仲裁事业发展的决心,所以我们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主动要求作为试点改革机构,寻求“破茧”之道。
破茧难在统一思想认识
贵仲改革历时两年多,可谓“一波三折”,充满艰辛。
从参公管理体制到改革为符合《若干意见》要求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的过程中,最大最难的就是人的思想认识问题,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人员分流安置问题。
贵仲于2019年5月初向贵阳市政府领导汇报拟进行试点改革的相关情况时,市领导就高瞻远瞩地提出,贵仲改革应一步到位,从参公体制内彻底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运行发展,否定了贵仲分步实施改革的计划。然而,对这一改革方向,贵仲内部部分人员认识不足,予以反对。
为此,我们首先积极争取解决了持不同意见的领导班子成员的职级待遇问题,并努力逐一做通工作人员思想工作。2020年改革正式启动后,始料不及的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引发了工作人员的心理波动。
面对这些阻力,今年市政府提出,贵仲改革要继续推进,仲裁机构是按照中央文件和法律要求进行改制的,原则上人员应该跟着单位一起走,但为保障改革稳定的大局,市政府请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编办、贵仲配合,按照双向自愿、服从安排的原则,落实分流人员的工作安置。政府要求贵仲顾全大局,坚定改制信念,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调安排下,人员问题最终于今年上半年逐一解决完毕。
关键在于党委政府支持
谈及贵仲改革的经验,首先,是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贵仲的人员分流安置问题正是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妥善解决的。其次,是要学习吸收先进机构改革经验,找出适合自身的可行性方案。再次,是要找准定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和需求。贵阳是贵州省会城市,是国家发展战略中重要的新兴产业聚集地,也是西南地区高校科研机构集中地,具备发展高端服务业的人才优势。贵阳仲裁的发展可以为当地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贵阳包括贵州省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贵州省司法厅明确支持贵仲的改制举措,要求继续全力做好改制准备工作。在省市两级政府支持下,最终贵仲改制方案经贵阳市委常委会听取并一致同意后,2020年12月31日,《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贵阳仲裁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下发。
改革推动事业再创新高
贵阳市委市政府改革文件下发后,贵仲面向省、市、全国范围内充分酝酿遴选委员会成员,组建了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及仲裁委的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以及有仲裁工作经验的各界人士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新一届委员会,以充分保障委员会的决策能力和专业权威,并设立了仲裁员资格和操守考察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共同参与机构内部治理。委员会正在逐步制定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提高机构治理水平。
改革后贵仲人员面貌焕然一新,已公开招聘32人。其中仲裁秘书都是法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的,待遇比改制前翻番,凝聚力和积极性极大提高。随着改革推进,截至今年11月初,贵仲今年已受案2500余件,标的50多亿元,创历史新高。
改革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财务体制改革前后不同机制之间缺乏明确的衔接规定,对于由此导致的一些具体问题如何处理,需要进一步协调。作为内地仲裁机构改革的试点,希望上级能够尽快出台指导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让更多类似的体制衔接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让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更加明确改革方向,坚定信念,作出正确的选择和妥善的安排。
(作者卜贵荣系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