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轻型货车ETC信用免称重通行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提高贵州省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发挥ETC车道便捷通行作用,缩短车辆进出高速公路时间,提高路网运营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决定拓展信用体系在高速公路通行方面的运用,在全省高速公路探索推进轻型货车入口称重信用免检制度。本次试点改革主要针对已安装ETC设备的皮卡车辆。自2021年4月9日起,已安装ETC设备的皮卡车,在贵州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再称重,可直接从ETC车道快速通行,未安装ETC设备的皮卡车仍需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并通行混合车道。信用免检通行期间,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疑似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抽检,抽检车辆若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的,将不再列入车辆信用免检名单,未经同意不再享受收费站入口称重免检服务。未安装ETC设备的车辆如需办理安装ETC,或在通行过程中发现ETC设备存在问题的用户,可联系4008008787进行咨询办理。
特此公告。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