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过眼神,你是对的人。”
只因下班路上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
我们的警察叔叔就
成功查获了一辆严重超员的皮卡车~
这波操作,必须给点个赞!
大写的服气
大写的震惊
大写的危险
“1、2、3、4、5......16、17!”
一辆核载5人的小货车
竟然塞下了17人!
超员高达260%!
人货混装,严重超员
危险预警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处获悉。近日,黔东南州天柱县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吴克波在下班途中,在与对向驶来的皮卡车会车时发现车内及货箱上坐满了人,民警立即出示警官证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
经核查
该皮卡车核载5人,实载17人
且车上还载有劳作时的工具
人货混载还超员
这无疑就是移动的“定时炸弹”
人货混装
民警立即协调交警大队增援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禹某的相关证据
与现场查获视频一同移交给交警大队民警处理
经调查得知,该皮卡车隶属天柱县某药材种植企业所有,该企业仅有两台皮卡车用于17名工人及物资的运输,平常两台车也均属于超员行驶状态。
事发当日另一台皮卡车因其他事务外出,仅有禹某这台车可用,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缺位、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下,禹某罔顾车上人员安危,将他们一次性装车带回公司。幸好被下班回家的民警发现并及时制止,才消除了严重的事故隐患。
(皮卡车驾驶人禹某)
民警将驾驶员禹某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向其讲解此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企业负责人杨某)
民警随后上门约谈其所在公司负责人,要求他们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民警教育,该公司负责人杨先生及驾驶员禹某深刻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表示以后将强化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今后出行时严格控制乘载人数,多跑几趟安置工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循安全至上的原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第五十五条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货车车厢不得载人
客车车厢载货不得超过规定重量和体积
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法律要求
可总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
“货车车厢载人多方便啊!”
“反正挤一挤就到了……”
“能装货就能装人,不危险的!”
超员、超载
人货混装
危险一触即发
存在超员、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的车辆在行驶的过程当中,一旦发生刹车、加速、转弯等情况时会引起磕碰、撞击,极易导致车内人员受伤;车上货物太重更会对车辆的行驶和制动产生影响。
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车内驾乘人员提供安全防护,但对于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更是等于失效。且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
一旦发生意外,怕是祸不单行
蜀黍希望广大市民见到这类车辆
积极举报!举报!举报!
当然了!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交警下班了
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违法!
只要你敢违法
你就会被我们查到
车祸猛于虎,切勿险中行
危及生命的重量
多一个都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