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既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也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群众对此深恶痛绝。长期以来,如何办理因“碰瓷”构成的犯罪却存在不小的分歧。昨天(10月14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这是首次明确界定何为“碰瓷”,以及明确“碰瓷”的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是一部专门指导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规范性文件,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了准确界定。《指导意见》对实施“碰瓷”构成的犯罪进行了梳理,分类予以明确。常见情形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诈骗类,一类是敲诈勒索类。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理“碰瓷”案件、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指引。他指出,多次“碰瓷”屡教不改者要作为打击重点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