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省气象局决定于9月17日16:30将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请省局应急办、减灾处、观网处、预报处、气象台、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事务财务中心和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气象局调整为Ⅳ应急响应状态。其他市州气象局可根据天气形势研判解除或调整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气象局。
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省气象局决定于9月17日16:30将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请省局应急办、减灾处、观网处、预报处、气象台、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事务财务中心和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气象局调整为Ⅳ应急响应状态。其他市州气象局可根据天气形势研判解除或调整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