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9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陈应武同志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决定免去秦扬远同志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龙开泉同志为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局长(原黔东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决定免去陈震同志的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免去熊放鸣同志的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
任命杨露同志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杨露同志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
免去杨晓梅同志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