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都匀市平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蒋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0月,平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蒋浩在平浪镇人民政府委托“某项目公司”召开的两个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会上,蒋浩收受“某项目公司”现金红包2000元;收受项目方香烟一条和“都匀毛尖茶”一包,共计价值1300元。其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2月23日,蒋浩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都匀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蒋隆林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下半年,都匀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蒋隆林两次收受某公司总经理1000元红包和一条价值700元的软中华香烟。2020年12月23日,蒋隆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绿茵湖办事处林荫村第一书记陆家红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套取并私分国有资金问题。2014年,绿茵湖办事处林荫村第一书记陆家红任都匀市移民局后扶科科长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110000元购买车辆,以王某某(都匀平浪凯口村村民)名义编造虚假《汽车租赁合同》将车租赁给市移民局使用,违规报销租赁费共计168000元,并与他人进行私分,个人分得20000元。2020年6月17日,陆家红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