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毛晋辞职的决定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8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毛晋辞去开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黄余代理开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8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黄余代理开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简霞为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唐昊的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8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廷万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忠平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秀恒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德松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天雷为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陈德松的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墙俊的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简霞辞职的决定
(2021年11月5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8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简霞辞去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