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清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3〕13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第10次会议研究,同意:
陈清毅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刘峻沂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戎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顺元同志任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
孙寅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
杨维亮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陈姿伶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黄政同志任县公安局边阳派出所所长;
杨光洪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禁毒工作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秀文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工作大队大队长;
刘一方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可塑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罗成用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罗忠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毅同志县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免去杨远波同志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免去黄胜同志县公安局边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庆同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黎永恒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孔垂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3〕7号,经中共罗甸县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第9次会议研究,同意:
孔垂海同志正式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志潜同志正式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任副科长级时间从2021年12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