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科员赵智勇(省委原常委、秘书长)严重违法,被取消享受的待遇,移送检察机关。
通报指出,赵智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处理后,仍不知敬畏,查而不改、退而不“休”。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赵智勇曾于2014年在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任上受到“断崖式”降级处分,开除党籍、降为科员。
赵智勇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赵智勇出生于1955年4月,河北易县人。他早年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作,曾任管理信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年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1年11月,赵智勇任江西省省长助理,2002年3月升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5年6月至2006年11月兼任九江市委书记。
2006年12月,赵智勇任江西省委常委,并继续担任副省长。2008年6月后,他任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4年6月,江西省纪委通报,赵智勇涉嫌违纪,已被免职。同年7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正式通报:赵智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智勇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此后,他于2015年7月退休。
从副部级的省委常委降为科员,赵智勇成为被“断崖式”降级的典型人物。据当时媒体报道,在离开九江前,赵智勇突击提拔了一批干部,不少属于破格提拔。接任的领导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又把提拔的一部分干部打回原单位。
2023年11月,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了赵智勇再次被查的消息。
经查,赵智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处理后,仍不知敬畏,查而不改、退而不“休”;
破坏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说情打招呼谋取利益;
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便利以及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股份转让、工程项目、干部人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赵智勇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赵智勇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