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记者获悉,近日,凉山州昭觉县人民法院对“凉山孟阳”“凉山阿泽”案一审宣判,共有8人因虚假广告罪被判刑。
其中,公司负责人唐某被判刑1年2个月,处罚金10万元;网红阿西某某(凉山孟阳)被判刑11个月,处罚金8万元;网红阿的某某(凉山阿泽)被判刑9个月,处罚金4万元;李某、郭某、林某等5人被判9个月至1年不等,处罚金2万元至8万元不等。以上人员非法所得均没收。
直播带货假冒大凉山农特产品超3000万元
“凉山孟阳”团队被判处9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凉山孟阳”是四川大凉山最早走红的网红之一,在某短视频平台曾拥有386万粉丝。此前曾因拍摄“卖惨”视频收获不少人关注。
积累一定粉丝后,“凉山孟阳”开始直播带货,带货产品多为“凉山本地”的核桃、雪燕等农特产品。
网红“凉山孟阳”
后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其直播间售卖的雪燕、红花等商品产地并非凉山。2023年5月,针对“凉山孟阳”等网红打着凉山旗号贩卖外地货品行为,凉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因涉嫌对产地作虚假宣传,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经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2021年3月,“凉山孟阳”签约成为成都某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网络主播,该公司负责人是来自四川省蒲江县的唐某。
自2021年以来,唐某等人注册公司,雇佣郭某等人,通过话术、剧本摆拍贫困悲惨身世短视频、打造虚假人设,包装孵化旗下“凉山孟阳”“凉山阿泽”等网红主播。然后,以“助农”为噱头,低价购入非凉山农副产品,贴上“大凉山”商品属性,直播带货假冒大凉山原生态农特产品,销售额超3000万元,非法牟利超1000万元。
3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昭觉县人民法院对“凉山孟阳”“凉山阿泽”案一审宣判,一共有8人因虚假广告罪被判刑。
其中,公司负责人唐某被判刑1年2个月,处罚金10万元;网红阿西某某(凉山孟阳)被判刑11个月,处罚金8万元;网红阿的某某(凉山阿泽)被判刑9个月,处罚金4万元;李某、郭某、林某等5人被判9个月至1年不等,处罚金2万元至8万元不等。以上人员非法所得均没收。
此前曾破获四川首例“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
“凉山曲布”“赵灵儿”获刑8个月至3年2个月
2023年9月,四川凉山州公安机关宣布,在凉山州多个部门密切配合下,成功侦办了以“凉山曲布”“赵灵儿”等为代表的四川首例“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这些“网红”在背后公司的孵化下,打着助农旗号,通过摆拍虚假视频,打造“大凉山原生态”人设,带货销售假冒的大凉山特色农产品,谋取高额利益,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网红“凉山曲布”和“赵灵儿”在卖假蜂蜜
2023年12月28日,凉山州昭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此前粉丝超过200万的网红赵某(赵灵儿)、阿日某某(曲布)等人犯虚假广告罪,分别获刑8至10个月不等,其背后的助农公司负责人张某获刑3年2个月。
通过侦办此案,警方厘清了网红团队“吸粉-引流-带货-变现”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以及“上游供货商家—包装引流团队—虚假助农主播”的吸粉带货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