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西南州扶贫办原副主任杨正志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杨正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正志简历
杨正志,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贵州遵义人,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贵州农学院农学系土化专业学习;
1988年7月至1996年8月,任贵州省安龙县国土局工作员;
1996年8月至1998年11月,任贵州省安龙县支重局工作员(期间:1996年11月至1998年4月挂任安龙县木咱镇镇长助理;1998年4月至1998年11月挂任安龙县德卧镇镇长助理);
1998年11月至1999年1月,任贵州省安龙县坡脚乡党委副书记;
1999年1月至2001年11月,任贵州省安龙县坡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年11月至2003年4月,任贵州省安龙县坡脚乡党委书记;
2003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贵州省安龙县农业局局长;
2006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贵州省兴仁县副县长(期间:2008年3月至2008年5月,在贵州省委党校县长班培训学习;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在贵州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任贵州省黔西南州纪委派驻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州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
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贵州省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