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入汛以来,我省出现18轮强降雨天气,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部分地区土壤含水充分饱和,强降雨区域内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为做好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黔应急总指〔2020〕2号)有关规定,省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从9月17日12时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一、要强化各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将省、市、县、乡、村五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逐一落到位,特别是要按照“网格管理、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方针,建立“五位一体”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对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开展拉网式行政排查和避险演练。在全省范围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全覆盖、多轮次再排查。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发展变化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强化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精准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地质灾害响应。
三、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响应处置。切实加强值班工作领导,配强值班力量,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报送。提前落实抢险救灾力量、物资准备和防范措施。坚持预警预备和应急处置相结合,认真落实“早研判、早预警、早响应、早转移”措施,严密防范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二次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