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碧水保卫战“水十条”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总体较好,经生态环境部认定,贵州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位于全国第二。
近年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及有关地方和部门,坚持以国家考核目标为导向,突出全省重点污染源治理,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攻坚、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强化环境监管等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聚焦“水十条”考核目标
2018年,贵州省以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为基础,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提出了打好碧水保卫战役的工作路线图,将“水十条”考核目标分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攻坚、磷污染防治攻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以及长江珠江上游保护修复攻坚等4个攻坚行动,确保国家“水十条”工作任务能全面完成。
二、突出全省重点水环境污染源治理
全省水环境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磷,源于乌江和清水江流域内磷化工行业企业,重点污染源分别是乌江34号泉眼和清水江发财洞,均为磷石膏渣场渗漏所致。近年来,贵州省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治思路对全省重点污染源开展治理,主要是对磷石膏渣场,进行磷石膏渣场防渗漏和污水实施源头和末端进行工程治理。
三、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攻坚,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目前,全省9个中心城市20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26个在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基本完成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工作。3159 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正在按时序推进中。
四、强化环境监管
一方面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贵州省对55个国考断面实施“日调度、周分析、月汇总”工作制度。另一方面是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对34号泉眼、发财洞等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进行重点监控;对赤水河白酒酿造行业实行驻点监察,对草海、万峰湖等重点湖泊水体实行重点管理。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年1-6月,全省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的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为98.2%(仅新庄断面为IV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全省无劣V类水质监测断面,基本消除了劣V类水体。全省15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8.0%。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年度目标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