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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车辆才被罚,非法营运还超员又被查!

动静原创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毕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铜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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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简称“黑车”

与“合法营运”相对应

它的存在

不仅侵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扰乱客运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也让乘客的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无论什么理由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都是在拿生命当“儿戏”

贵州交警将持续严查非法营运车辆

请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更不能轻视交通安全‍

改装车才被罚,又非法营运!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处获悉。 4月15日,毕节市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接到大队指令,在大方县六羊线拦截了一辆牌号为贵A8***0号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重点违法。

经对该车信息进行核实,该车为9座车,而驾驶人蒙某为了方便拉人加装了6个座位,现有位置变为9+6=15座。

民警依法对其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监督其将加装的6个座位拆除。

时间来到4月22日

蒙某驾驶同一台车

从大方县沿途揽客送至贵阳

每人收取费用80元

当天15时左右,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在高速路口大方北站处再一次拦截由蒙某驾驶的牌号为贵A8***0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检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且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故蒙某涉嫌非法营运。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蒙某超员1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其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已移交大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

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险重重

车况无保证

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或者发生侵害乘客权益的行为

将面临理赔困难

或者投诉无门等局面

非法营运“连车带人”被扣留

5月4日,高速交警德江大队在德江南收费站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营运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5时许,高速交警德江大队在德江南收费站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时,拦截一辆灰色轿车,这辆核载5人的车上,实载5人。

询问期间,民警发现驾驶员说话时神情慌张、言辞闪躲,凭借经验,民警判断该车涉嫌非法营运。

经询问车上乘客核对相关证据,确认该车是德江至贵阳来回接客,以130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将乘客送至目的地且没有相关营运手续及证件。

该驾驶员邓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及车辆扣留,因驾驶员涉嫌非法营运,民警将其移交给当地运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法律连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上述“铤而走险”的违法案例

请大家引以为戒

驾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

一旦事故发生,后果将不可想象

非法营运的危害

有哪些?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首先,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不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

侵犯乘客合法权益

“黑车”经营者不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逃逸,有时根本找不到肇事者,使伤者往往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其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

非法营运抢夺市场客源,损害了守法业户的经济利益,偷漏国家税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影响了社会稳定

一些不法车主为排挤其他营运车辆及逃避检查,形成团伙、帮派,产生了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贵州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出门在外

选择乘坐正规

合法的班线车辆

自觉抵制“黑车”、远离“黑车”

举报“黑车”、不坐“黑车”

不经营“黑车”

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营运”现象

编辑

王馨悦 龙菊珍

责编

李雨霏

编审

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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