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凌晨,贵阳市公安交管局云岩分局五中队民警曾雄、郭猛在百花大道湖南商会路段开展酒驾查缉工作。0点15分左右,一辆小型面包车由观山湖区方向驶来,民警检查发现驾驶员体内含有酒精,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李某体内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0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询问得知,当晚李某有几名朋友在观山湖区世纪城吃夜宵,因为喝酒以后没人开车,便请李某来“代驾”开车送聚会朋友回家。李某来到聚会处后,因都是朋友开心,便在席间喝了一瓶啤酒,然后再驾车送朋友回家。
在送朋友的途中,行经百花大道查缉点时李某被民警查获。因李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民警依法将其所驾车辆暂扣,待酒驾违法处理后再予返还。
交警提醒:尽管交管部门一直对酒驾违法保持高压态势,但一些驾驶员仍我行我素、抱有侥幸心理,这无疑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作赌注。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