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于10月11日上午10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经过一整天的审理,下午5时,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央广网实习记者 李寅艺 摄)
庭审外,聚集许多寻亲家庭(央广网实习记者 李寅艺 摄)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时间线梳理
•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贵阳中院一审宣判“人贩余华英拐卖十一名儿童”案
•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余华英卖的第1个孩子是自己儿子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
这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
被拐儿童亲手将余华英送上了被告席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中的一名,也是最特殊的一名。是她,亲手将余华英送上了被告席。杨妞花被拐是在1995年,那年她5岁。
在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姚寨乡姚寨村,人贩子余华英拎着瘦小的杨妞花,像兜售一个物件。在中间人反复强调杨妞花是“父母不要的”之后,一名王姓老太太以2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她。妞花从此有了“奶奶”。
因为“奶奶”怕她读书多了一去不回,13岁时,杨妞花被迫辍学打工。2009年,“奶奶”去世的次年,她和相亲认识的男朋友结婚。婆家和平静的婚姻生活让杨妞花感到了安全,她开始寻亲。2012年,杨妞花在寻亲网站上登记、去公安部门采血。2021年,杨妞花找到了自己的姐姐桑英。杨妞花这才得知,39岁的爸爸杨新民郁郁而终,32岁的妈妈熊棉衣也带着破碎的心去了。姐姐桑英在11岁那年成为了孤儿。
当年给余华英介绍买家的王姓老头,几十年来一直与杨妞花同村居住。从2021年到2022年,杨妞花反复找这个中间人。中间人终于同意作证。接下来是立案,拿着人贩子的名字,杨妞花用了一年多时间,一趟趟在河北和贵州之间往返,到2022年,她成功了。2022年6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立案,24天后,余华英归案。
愿天下无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