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建三江法院获悉,遭“继母”虐打女童于某茜一方已向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继母”曲某某及生父于某龙相关财产,保全财产总价值共计43.35万元。法院认为,于某茜为刑事犯罪中的被害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于某茜为刑事犯罪中的被害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建三江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显示,于某茜一方于5月4日向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继母”曲某某名下房屋、177亩土地承包合同及奥迪轿车,查封生父于某龙开设的两所武馆及馆内财产,冻结其未结工资款约3500元,保全财产总价值共计43.35万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于某茜一方为刑事犯罪中的被害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于某茜已经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