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22日),大方县凤山乡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凤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
凤山乡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和冬春季传染病传播,阻断因滥办酒席造成人员扎堆带来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乡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整治滥办酒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控操办酒席范围
(一)允许操办酒席类型
1.婚嫁酒:男女双方均为初婚或者一方是初婚的,本人或父母可操办婚嫁酒。
2.丧事酒:逝者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赡养的鳏寡孤独老人。
婚嫁丧事酒席一律简办,严禁大操大办。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乡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
(二)禁止操办酒席类型
禁止操办生日酒、搬家酒、满月酒、升学酒、参军酒、经商开业酒等违规酒席。
(三)合理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间
在操办婚嫁酒及丧事酒时,要引导宾客戴口罩,做好场所的消毒工作,不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合理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间。
二、酒席申报程序
(一)农村群众操办婚嫁酒,当事人应提前15天持《结婚证》向所在村委员会书面申报,填写《凤山乡村(居)民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审批表》,经所在村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办理,对于不符合办酒规定的一律禁止,打好招呼。
(二)干部职工操办婚嫁丧事酒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备。
三、滥办酒席处置办法
(一)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全乡所有干部职工(含村<社区>人员、临聘人员),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二)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乡内所有农家乐、餐馆、酒店、饭店等一律不得承办违规酒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乡卫计中心、各村(社区)等有关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有关事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督滥办酒席行为。
举报电话:0857—5640001
凤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