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0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梅 俊为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金 松为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俞 洋的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德勇的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局长职务。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0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雷 让为贵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周 鹏的贵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0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林筑萍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唐有临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龙 珑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罗晓珊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 新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余长智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 俊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 广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光焰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唐 伟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厉文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谢清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黄永福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霍守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甘 炫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毛 丽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朱小龙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雪 莲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娜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跃霄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由庆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应萍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镇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厉文华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晓珊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朱小龙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 新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有临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光焰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 俊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谢清明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 广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永福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甘 炫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毛 丽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霍守明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唐 伟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龙 珑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余长智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林筑萍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0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平 瑛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付健雄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顾翠姣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黄 波的贵阳市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大英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大英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辞去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务的请求,并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