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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半径应小于700米!贵州这样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动静原创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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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记者今天(4月18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近日,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对“15分钟养老服务圈”等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进行了明确。

《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2〕3号)要求:按照老年人步行15分钟距离测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应小于700米;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老城区、已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鼓励将配建指标进行适度集中,结合老年人服务需求和服务用房状况,将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升级打造为具备日间照料、助餐配餐、短期托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街道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避免出现配建设施小、散、远,无法满足使用管理需要。

文件还要求各地结合城镇“四改”,多措并举补齐老城区、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口。一是全面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全面清查老城区、已建居住区配套情况,准确掌握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或现有设施用房未达到配建要求的情况,通过补建、购置、转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逐步完善2014年以前建设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在相邻新建项目内予以补足,确保2025年前完成整改工作;二是盘活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整合辖区内可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公共用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以及辖区内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等资源,调整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集中改造利用;三是清理整合居住小区内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经业主共同决策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持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

“下一步,我们还将建立健全‘四同步’工作机制,做好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审核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验收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机制。”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

林佳艺

编辑

范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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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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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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